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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
一周要闻回顾(2019年5月27日-6月2日)
发布日期 : 2019-06-04        浏览数 : 315

关于拟对不再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要求的7家企业从公告中予以撤销的公示

公开征集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19年05月3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关于拟对不再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要求的7家企业从公告中予以撤销的公示

 

 

 

 

 

5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公布“关于拟对不再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要求的7家企业从公告中予以撤销的公示”。

 

公示称,按照《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查,江苏金长兴电源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不再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要求,拟从公告中撤销,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列入附件《拟从公告中撤销的7家铅蓄电池企业名单》的企业有:江苏金长兴电源有限公司、江苏威盛电源有限公司、长兴天都电源有限公司、安徽新能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澳琪尔电源有限公司、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来源:工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开征集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5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布“公开征集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意见称,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9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均为修订,分别是: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代替GB 19578 -2014),完成年限2020年;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安装固定点(代替GB 14167 -2013),完成年限2021年;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代替GB 14166 -2013),完成年限2021年;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代替GB/T 24550 -2009),完成年限2021年;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代替GB 21670 -2008),完成年限2021年。(来源:工信部)

 

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5月31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共分为8个部分,提出了21条具体行动措施。《行动计划》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绿色出行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努力建设绿色出行友好环境、增加绿色出行方式吸引力、增强公众绿色出行意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选择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加强。 

 

《行动计划》明确,要构建完善综合运输服务网络,加快城际交通一体化建设,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推进实施旅客联程联运,优化城市道路网络配置;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提高公交供给能力,提高公交运营速度,改善公众出行体验;优化慢行交通系统服务,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强慢行系统环境治理;推进实施差别化交通需求管理,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加强停车治理,实施精细化交通管理,促进新业态融合发展;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绿色出行文化,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行动计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深化队伍建设、加强示范引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推动各地不断提升绿色出行水平。 

 

绿色出行与汽车行业密切相关。《行动计划》提出,“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研究制定公众参与感强、富有吸引力的小汽车停驶相关政策。鼓励对自愿停驶的车主提供配套优惠措施,探索建立小汽车长时间停驶与机动车保险优惠减免相挂钩等制度。在供需失衡、交通压力大的区域或者路段,探索实施小汽车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通行管控措施,引导降低小汽车出行总量。加快换乘枢纽停车场建设,引导私人小客车换乘公共交通出行”;“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以实施新增和更新节能和新能源车辆为突破口,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客运、旅游景区观光、机场港口摆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领域,进一步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完善行业运营补贴政策,加速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车辆和违法违规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充电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逐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推广落实各种形式的充电优惠政策”。(来源:交通运输部)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2019年05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实施国家《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GB18352.6-2016)与《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试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要求,有关企业在我中心平台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机)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

 

截至2019年5月30日,国六轻型车、重型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分别如下:

 

轻型车:共有87家企业1950个车型(3902个信息公开编号)3623820辆车进行了轻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94个车型、227766辆车。其中,国内生产企业70家、1585个车型、3292645辆,国外生产企业17家、365个车型、331175辆;轻型汽油车企业87家、1838个车型、3521725辆,轻型混合动力车企业28家、112个车型、102095辆。公开车型均为国六b(除6款车型为国六a外)。

 

重型车:共有41家整车生产企业的559个车型209辆车进行了重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96个车型、32辆车。17家发动机生产企业的293款发动机型按重六标准完成型式检验(重型柴油机278款,重型燃气机15款),其中58款机型自愿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开。(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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