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印发“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和建议回复至分标委秘书处及标准起草单位。 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0月30日。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标准总体框架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试验条件、试验相关参数和精度、试验程序、试验结果、某一车辆的插值法、生产一致性等共九章,以及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REESS电量状态曲线;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预处理、浸车和REESS充电;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驾驶模式的选择;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REESS电流及电压的确定;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基于REESS 电量变化的修正程序;附录 F (规范性附录)OVC-HEV 纯电利用系数(UF)。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的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kg的M1、M2类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 500kg的M1类车辆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代替GB/T 19753—2013《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与GB/T 19753— 2013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全电里程、电量消耗续驶里程、电量消耗循环里程和等效全电里程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 章)。 ——修改了环境要求、试验燃料、试验车辆、测试设备要求(见第4章、第5章,2013版本的第5章)。 ——修改了试验循环。试验循环由NEDC循环变更为WLTC循环及中国汽车行驶工况,同时增加了试验循环的修正方法(见4.5,2013版本的7.1.2.3.3、7.1.3.2、7.2.3.3.3、7.2.4.2.3和7.3.2.1)。 ——修改了道路载荷测量与测功机设定、试验规程的要求(见第6章,2013版本的第7章)。 ——增加了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有效性判定准则(见6.1.2.2)。 ——修改了试验结果计算方法,引入了基于中国实际道路统计得到的纯电利用系数UF的加权计算方法(见7.1~7.2,2013版本的7.1.4、7.2.5和7.3.4)。 ——增加了将电量消耗量折算为燃料消耗量,从而得到车辆综合燃料消耗量的计算方法(见7.1.3)。 ——增加了型式认证值的规定(见7.3)。 ——增加了试验系族的规定(见第8章)。 ——增加了生产一致性的规定(见第9 章)。 ——修改了预处理、浸车和REESS充电(见附录B,2013版本的附录A)。 ——修改了驾驶模式的选择(见附录C,2013版本的7.2.2)。 ——增加了REESS电流及电压的测试方法(见附录D)。 ——修改了电量保持模式试验REESS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见附录E,2013版本的7.3.4.2)。 fuel K ——增加了OVC-HEV纯电利用系数UF的计算方法(见附录F)。 本标准参照联合国全球技术法规GTR 15《世界协调的轻型汽车测试程序(WLTP)》的部分技术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