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关于协会 | 政策法规 | 统计专区 | 企业推介 | 产品推荐 | 会员动态 | 他山之石 | 行业资讯 | 会员中心 | 知识产权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 标准法规
政策专区
标准法规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发布日期 : 2021-03-18        浏览数 : 108

 2021年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578-2021)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今后一个时期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支撑标准之一。标准发布实施是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撑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一张图看懂GB19578-202《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制》

 


CopyRight 2006-2016     备案号:苏ICP备16051885号-1
主办单位:常州市汽车产业协会     联系电话:(086)-0519-85681577     [后台管理]
技术支持:常州市新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