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关于协会 | 政策法规 | 统计专区 | 企业推介 | 产品推荐 | 会员动态 | 他山之石 | 行业资讯 | 会员中心 | 知识产权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专区
政策专区
标准法规
【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10607
发布日期 : 2021-06-08        浏览数 : 70

     (2021531-66)

l  关于《“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半挂牵引车》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l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3批)公示

l  汽车行业标准《汽车机械式变速器分类的术语及定义》征求意见的函

 

关于《“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半挂牵引车》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63日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行业发展部

63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行业发展部印发“关于《“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半挂牵引车》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版)》的有关规定,《“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半挂牵引车》和《“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多用途货车》2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172日。

 

第一项团体标准《“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半挂牵引车》(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等级划分共五部分,以及附录A(规范性)等速工况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附录B(规范性)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试验方法及性能要求,附录C(规范性)随机输入行驶试验方法,附录D(规范性)连续制动试验方法,附录E(规范性)缓速制动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柴油为单一燃料且驱动型式为6×4N3类半挂牵引车;适用于半挂牵引车的“领跑者”标准评价技术要求。半挂牵引车生产企业可比照本文件声明公开先进标准,本文件可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活动的参考标准。

 

20211月开始,标准编制相关人员开始进行相关资料收集与调研,主要情况整理如下:

 

1)我国半挂牵引车政策与产业现状

 

随着国内道路条件的改善,沿海及内河港口的建设,物流运输市场的发展,货物周转量的不断增加,半挂牵引车独有的诸如卸货快、制造周期短等独特的产品特征,对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现代物流和综合运输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提升经济运行整体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交通运输部在2009年发布了《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的文件,近年来甩挂运输模式在物流企业中大为盛行。从近几年的国内牵引车销量情况来看也正好印证牵引车良好的发展势头。

 

作为国家基础建设投资的晴雨表,半挂牵引车市场将会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势头。

 

2)我国半挂牵引车产业存在的不足

 

半挂牵引车作为一项基本的生产资料,在购车成本大幅增加的情况下,目前国内大型物流企业在云贵川等高原地区,以及超长距离线路中仍然愿意选购国外高端产品,这说明国内牵引车在产品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相比国外以沃尔沃为代表的高端牵引车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加快完善半挂牵引车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体系,促进国内半挂牵引车产品升级,势在必行。

 

3)我国半挂牵引车标准体系现存问题

 

随着《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JTT 1178.2-2019)的发布,我国关于半挂牵引车的安全类标准再一次得到加强,但这些都是强制性标准,是对车辆的最低要求。目前我国关于半挂牵引车的标准体系中,尚没有一套能够综合反应车辆各项性能好坏的标准的标准。因此应加快打造一套科学权威,且能够综合反映整车各项性能(诸如动力性、经济型、舒适性、操纵稳定性等)水平的标准体系,借助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进一步为汽车企业在设计阶段提供更全面的横向参考,为普通消费者在购车时提供更好的参考指导,为推动中国半挂牵引车行业的产品升级提供更强劲的动力。

 

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团体标准,建议标准发布后组织标准宣讲,促进标准顺利实施。

 

第二项团体标准《“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多用途货车》(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等级划分共五部分,以及附录A(规范性)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试验方法及性能要求,附录B(规范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试验方法及性能要求,附录C(规范性)低温起动试验方法,附录D(规范性)随机输入行驶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柴油或汽油为单一燃料的N1类多用途货车;适用于多用途货车的“领跑者”标准评价技术要求。多用途货车生产企业可比照本文件声明公开先进标准,本文件可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活动的参考标准。

 

20211月开始,标准编制相关人员开始进行相关资料收集与调研,主要情况整理如下:

 

1)我国多用途货车(皮卡)政策与产业现状

 

皮卡车型在方便城乡居民承载工具、物品出行及城市物流配送等方面有一定使用优势,具有较大市场发展潜力。目前,一些城市实施限制货车进城管理措施,影响了皮卡车型使用便利性,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市场发展。为了破除利于扩大消费各种障碍,发展新型消费模式,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带动城乡皮卡车消费,2016年初,工业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通知》(工信部联装〔201668号),在河北、辽宁、河南、云南等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为了进一步扩大试点效果,2016年底,又联合发布《关于扩大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范围通知》(工信部联装〔2016444号),决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将试点扩大到湖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中,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发文《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 年)》,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及以下城市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充分发挥皮卡客货两用功能。目前看,各省区均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逐步在省内城市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进皮卡车消费。郑州、沈阳、昆明等15个市结合实际情况对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符合技术特征皮卡车型放宽进城区域时段,廊坊、锦州、开封等39个市全区域、全时段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要求。新疆区除乌鲁本齐喀什外,均无皮卡车进城限制。

 

伴随着皮卡车进城限制的不断放宽,皮卡车的消费能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从近年来皮卡车的销量走势也能得到进一步佐证。相信待相关法规的全面落地,皮卡车靠着其客货两用的独特功能优势,将会进一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2)国外政策及行业发展情况

 

放眼国外的皮卡车型,真正做到商用、居家多用途使用,车型覆盖高、中、低端各个档次,以美国福特F系列皮卡为首,通用、丰田、道奇等企业的皮卡车型畅销世界各地,福特F系列皮卡历年销量更是逼近100万辆大关,连续多年占据北美汽车销量榜头名位置,是名副其实的国民车。2019年美国汽车销量1710万辆,其中皮卡车型销量310万辆,销量占比约18.1%。同年,中国汽车销量2577万辆,皮卡车型销量45万辆,销量占比仅约1.7%

 

相比美国,中国同样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多地形国家,且人口众多,城乡结合部、乡村等综合路况较多,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因此用途广泛的皮卡车型在中国还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我国多用途货车(皮卡)标准体系现存问题

 

我国皮卡车型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整体来看仍然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目前,国内的皮卡多作为工具车使用,产品力大多还处于低端水平。近年来虽然涌现了长城炮、福田大将军等国产中高端皮卡产品,但产品力相比国外高端产品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标准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是各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伴随着皮卡车解禁政策的落地,加快制定相关标准,促进产品升级,助推行业发展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关于皮卡车的标准体系中,尚没有一套能够综合反应车辆各项性能好坏的标准。应加快打造一套科学权威,且能够综合评价反映整车各项性能(诸如动力性、经济型、舒适性、操纵稳定性等)水平的标准体系,借助标准“领跑者”制度,在行业内树立企业标准的领跑者,促进各皮卡车生产企业加快升级企业标准,有利于皮卡车型的整体技术水平提升。

 

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团体标准,建议标准发布后组织标准宣讲,促进标准顺利实施。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3批)公示

202163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63日,交通运输部公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3批)公示》。

 

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178.12018)落实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3批)》车型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3批:公示)》的达标车型共3305款。其中,客车达标车型83款;乘用车达标车型(多用途乘用车)8款;载货汽车达标车型1850款;牵引车辆达标车型287款;挂车达标车型1077款。

 

汽车行业标准《汽车机械式变速器分类的术语及定义》征求意见的函

202164日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64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布“汽车行业标准《汽车机械式变速器分类的术语及定义》征求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变速器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汽车行业标准《汽车机械式变速器分类的术语及定义》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1712日。

 

《汽车机械式变速器分类的术语及定义(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共四部分。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中具有一定设计与技术特征的机械式变速器分类的术语及定义,适用于GB/T 15089中定义的M类、N类汽车机械式手动变速器。

 

本标准是结合国内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技术发展水平情况制定,同时充分考虑实施本标准的技术能力和可操作性。

 

目前国内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技术与产业已经较为成熟,本标准的修订意在完善汽车机械式变速器的分类及其术语定义,以形成一项内容完整的指导标准。

 

汽车行业是以满足用户需求为主导的市场,消费者对汽车的动力性、经济性和舒适性的追求越来越高。国外对变速器领域的研究更加广泛,国内对机械式变速器经过多年的研发生产,相关领域已经取得了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变速器已经批量投产,技术成熟度好,应用越来越广泛,对提高我国汽车总体性能及驾驶舒适性、低噪音、经济性和排放水平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标准修订后将更好的适应汽车机械式变速器产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本标准按汽车机械式变速器的不同特点定义,形式全面,内容准确无误。充分体现当前机械式变速器行业国际、国内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有利于行业发展。

 


CopyRight 2006-2016     备案号:苏ICP备16051885号-1
主办单位:常州市汽车产业协会     联系电话:(086)-0519-85681577     [后台管理]
技术支持:常州市新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