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对《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适应汽车产业发展及行业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提升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性能的准确性、安全性、可靠性,支持卫星定位系统在汽车行业的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了《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 《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缩略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共六章,以及附录A(规范性)NMEA0183语句规定、附录B(规范性)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冷启动状态设置方法、附录C(规范性)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试验场景、附录D(规范性)定位精度的数据处理方法、附录E(规范性)速度精度的数据处理方法、附录F(规范性)授时精度的数据处理方法、附录G(资料性)高温耐久性试验、附录H(资料性)耐久性试验计算模型等共八个附录。 《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主要包括:一、功能一致性。该部分内容规定了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报文输出格式与更新率,规定了具备同时接收包含BDS、GPS在内的多系统卫星信号能力与接收独立北斗信号的工作能力。二、性能要求。为了保证《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技术规范》与现有通用类卫星定位评价体系的协调性,本规范的定位性能评价体系基本与BD 420005-2015《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导航单元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保持一致。三、车规环境要求。本规范规定了完整的车规环境评价试验方法和评价指标。 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等情况。本规范有助于建立健全车载卫星定位系统保障机制,促进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芯片、模组及零部件上下游产业的技术发展,支撑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功能应用安全平稳落地,促进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推广应用,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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