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通知》(交运发〔2020〕116号)部署安排,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予以通知。 《通知》的有关事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准确把握治理工作总体要求,二、精准排查非法营运车辆和企业,三、依法从严惩处非法营运行为,四、加强跨区域违规运营车辆监管,五、推进形成协同共治工作格局。 《通知》关于准确把握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指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车辆流动性高、隐蔽性强,严重影响了道路运输安全运行,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违规运营车辆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增大了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循科技助力、精准排查、从严惩处、协同联动的基本思路,以往返线路、驻点位置、客源渠道相对固定,但未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大中型客车为重点,统筹兼顾7至9座小型客车,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创新治理方法,全面压紧压实非法违规运营治理工作责任,推动实现非法违规运营治理由线下巡查式向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转变、由单一部门独立开展向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转变,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规运营车辆和企业,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一是创新方法,实施精准排查。《通知》提出,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对高频次进出本省的大中型客车及7至9座小型客车数据进行系统比对,逐车核实或实地查证,排除营运客车和自备自用客车后,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高度疑似非法营运企业”清单表,推动实现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智能精准排查,有效支撑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监管。 二是靶向发力,依法严格查处。《通知》要求,依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对“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可能出现的地点、路段和时间进行动态跟踪,定向布置执法力量,实施精准打击,切实提升治理效果。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明确查实非法营运客车的治理出口,推动形成非法营运安全隐患闭环治理机制。 三是聚焦问题,规范异地经营。《通知》强调,通过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道路运政管理、包车客运管理4个系统中客车数据的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异常、未办理包车牌、实际运营省份未备案、长期违规异地运营等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异常运营客车”清单,加强重点监管和跨区域联合监管。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电子围栏”,创新客运车辆异地运营监管方式。 四是多方参与,形成共治格局。《通知》提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基层社区等组织作用,积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大力宣传非法违规运营危害性,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非法违规运营治理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违规运营车辆,推动形成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